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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兵役制度中二十三始傅的意义与启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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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原地区生存的汉族是农耕民族,向往稳定和谐的生活,不喜战。汉初以后,士兵的身份地位下降,凡是身份等级地位稍高的人就会与兵役告别,或花钱
在中原地区生存的汉族是农耕民族,向往稳定和谐的生活,不喜战。汉初以后,士兵的身份地位下降,凡是身份等级地位稍高的人就会与兵役告别,或花钱找人代为服役,而军旅中越来越多为社会鄙视的低贱者,因而人们轻视当兵,不愿从戎。
四、汉代兵役制度对我国兵役制度改革的启示
(一)我国现代兵役制度与汉代兵役制度的异同
1.我国现代兵役制度
随着兵役学理论的发展,公民承担国家军事义务服兵役的内涵更加丰富,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包含公民服现役及包括服预备役在内的其他兵役形式的统称[10]。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兵役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完善创新,实现了士兵长短期服役的合理搭配,志愿兵制的稳定发展,兵役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善。
现阶段,为了更科学地分配人力资源,我国部队创建了文职人员制度,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人才结构,开辟了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部队服务的新渠道。调整了义务兵征兵对象。同时,各级兵役机关也把征集对象的主要群体拓宽,全日制高中生、本科生等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对应享有一定的参军优待政策。
从世界兵役制度发展变迁的角度来看,现代兵役制度是在经历了20 世纪战争的实践检验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它保留了历代兵役制度的优点,而且适应了现代化对军队建设的需求[11]。
2.汉兵役制度和现代兵役制度的异同
(1)征兵制
汉代初年征兵制度尚未成熟,依据《食货志》[12]记载,23 到56 岁的男子全部都要强制性地服兵役。先在本郡做一年地骑士或者材官,汉代人称“正卒”。正卒在这一年里,通过日复一日地军事训练,学习必备的军事技能。一年兵役结束后,这些作为正卒们就成为了国家的预备兵。之后在国家有战争烽火需求的时候,这些经历过“正卒”训练的预备兵,就要应征为国家服务。有的要去做一年“戍卒”,在边防军服役,有的要去做一年“卫卒”,在京城警备部队服役。待到三年徭役结束后,合龄男子每年还要在本地服劳役一个月,称为“更卒”,其主要的任务就是修营垒、建陵墓、宫室,修河堤,运输等为国家和皇族服务。
由此可见,汉代中央政府基本上创建和普及了义务兵役制度,男子成年后,年满20 岁就要在官府登记身份。然后,根据“三年垦耕,一年储蓄”的原则,到23 岁开始正式服役,其服役的义务56 岁停止。在法定年龄段内,每人一生要服三次兵役,且国家不给军饷,戍卒要求自备衣服口粮。
然而现代义务征兵制年满18 到22 岁之前有资格服从兵役,“强制性”并不是指公民到了适应年龄必须充实军力,而是强制要求适应年龄,合适的身体要求,相关合法条件,在这些必须条件中筛选合适的义务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服役。军人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吃住全部由军队免费提供。此外,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放津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出行旅游均可凭借军人身份获得优待,国家和军队代缴养老保险等费用。退役后可推荐就业、分配地方工作、报考国家公务员等。
(2)募兵制
汉武帝连年与匈奴作战,保卫开拓边疆,单纯依靠征兵制度,兵力供应不足,于是选取募兵的方式来开辟新的兵源。到了西汉后期,募兵的方式逐渐成为最主要的兵力来源。另外汉代也曾发奴为兵,东汉时期以募兵制为主,逐渐废除征兵制,应召的人员主要有农民、少数民族、商人和刑事罪犯等。招募办法主要依靠从军优待政策,如财物发放和免除赋役等。受募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身体、技能条件,而且要勇敢。应募为兵者,享有一定的赏赐和福利待遇。
现代志愿兵役制度为募兵制,公民完全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自主与军方签订服役合同。相比于汉代兵役,当今的军队福利更优质,时处和平年代,人民也更向往军人的生活,乐于参军。
(3)谪戍
谪兵就是将罪犯充军,两汉时期很常见,但并未形成正式的兵役制度,只不过是在兵源匮乏的时候所用的权宜之计。我国现行的《兵役法》[13]第16 条规定,有犯罪先科的人不在征兵范围内,从而保证了我军良好的风气。
(二)汉代兵役制度对现代兵役制度的启示
西汉的轮流兵役制度不给军饷,自备食粮,力役制度,纳人口税加大百姓生活压力。东汉以募兵制为主来召集军队作战,却给了州牧机会来组织自己的势力,导致了中央丧失了军事领导权。
文章来源:《东南国防医药》 网址: http://www.dngfyyzz.cn/qikandaodu/2021/0429/632.html